为提高工作质效,我院执行局探索推行以下方式,推进执行工作有序向好发展。
一是选派专人对执行案件进行立案前财产初查,将诉讼程序中未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立执行保全号,进行财产初查,并且根据财产初查情况进行繁简分流,确保在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予以控制。同时制作了长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告知书,对提供财产线索、采取惩戒措施、财产处置流程、执行风险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的执行前告知,力争让申请人在申请之初即对执行工作有明确的认识和了解,明确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执行风险。另外成立了专门的网拍团队,加大与辅拍单位的合作,借助辅拍单位的资源及能力,及时有效的对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处置。
二是在民事案件立案、审理阶段,审判法官及时提醒原告采取保全措施,告知诉讼风险及执行不能的可能,以促使当事人积极寻找保全财产。同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减少当事人对抗执行的情绪,为主动履行创造条件。在执行立案阶段即向当事人送达执行监督告知书、自动履行激励告知书,更好的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减少因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而带来的对当事人信誉的影响,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提高执行效果。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2 13: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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