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五部委制定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为贯彻落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审判庭在2021年度实施以下改革:
一、基本原则
(一) 坚持党的领导。
各项改革措施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坚持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不动摇。
(二) 明确改革目标。
树立证据裁判理念,完善证据认定规则,规范庭前准备规程和普通庭审程序,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审判效率,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及时有效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三) 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重实体轻程序和有罪推定错误理念、以侦查为中心的传统思维、庭审虚化等突出问题,从理顺侦诉辩审关系、贯彻证据裁判要求、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发挥庭审关键作用、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改革举措。
(四) 注重统筹兼顾。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相统一,在严格遵循诉讼原理和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兼顾现实条件,力争各项改革措施切实可行。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改革的联动协同系统。
为方便刑事诉讼各阶段部门之间沟通,同时,减少纸质卷宗之间传送产生的如送达路途长、时间长、易丢失等问题,现刑事部门运用由线上协同系统,实现各部门、各单位远程传送文件、发送卷宗、沟通交流,更好的解决刑事诉讼各单位送达文件及卷宗的时间长、路途远的问题,提高了审判效率,缩短了不必要羁押期限及案件审理期限,最大保障被告人权益,提现了程序公正。
(二)丰富改革工作的推进手段。
定期召开诉讼制度改革学习工作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学习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要求干警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严格要求不仅要做到实体公正,更要做到程序公正。
(三)审判阶段查封、扣押等程序。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审判阶段的查封、扣押等,规范相关文书制作。办理扣押、查封、取保等工作随身配各执法记录仪,保证程序合法。
(四)参与制定证据收集研讨会。
定期积极与辖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沟通,研讨各类犯罪的证据的侦查工作,重点针对常见多发犯罪、涉黑涉毒等重特大犯罪、职务犯罪及帮助网络信息活动罪等新类型犯罪等案件,分别研究证据侦查方向,为证据收集、审查工作提供参考。
(五)完善证据合法性审查及操作流程。
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和排除规则。理顺庭前会议与庭审中处理非法证据排除的衔接机制。被告人、辩护人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合议庭经审查决定不启动或者启动后决定不排除相关证据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说明。
(六)规范庭前准备程序。
进一步明确适用庭前会议的案件类型,明确庭前会议的程序、参加人员和会议内容。庭审中对庭前会议已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提出异议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一般不做重复审查。简化庭前会议报告写作,可以采用列表、格式化等形式。探索利用视频等便捷方式召开庭前会议。
(七)规范普通庭审程序。
重视庭审礼仪,强调庭审过程中法官中心主导地位。突出庭审重点,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可采取送达起诉书时让被告人书面确认方式进行审理。完善证据质证、调查规则,对无争议的证据,可以以目录形式快速质证;对有争议或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应当逐项进行调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完善法庭辩论规则,加强辩论效果,提高辩论效率。完善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建设,探索语音转化系统。
(八)完善繁简分流机制。
合理配备司法资源,引导刑事案件科学归类,繁简分流。继续推进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工作,探索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范围。鼓励创新简单轻刑案件程序简化、文书简化的审判方法。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6 13:59:41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