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庭审实质化改革,做到实体与程序双公正。
自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三项规程”开展以来,我庭认真学习上述文件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并贯彻落实在实际审判当中。我庭坚持“重证据、轻口供”,重视庭审调查,避免走过场、走程序思想,认真倾听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提出的建议,多次组织证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在现有证据存疑,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改变以前“疑罪从轻“做法,坚持“疑罪从无”。在这种情形下,办案人员的办案思想也发生转变,认真从案卷的证据着手,以证据,尤其是客观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不再完全依据言辞证据,为审理好刑事案件打下良好基础。通过上述学习,改变了以往庭审活动走过场的习惯,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庭审作用,认真组织控辩双方发表意见,最大程度地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公诉机关有针对的补充侦查。其次,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召开庭前会议,利用庭前会议模式解决管辖、调取证据等程序性事项,通过公诉机关展示证据,听取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明确争议焦点,提高庭审效率。
2、经开法院关于认罪认罚适用制度报告
1.自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我院积极贯彻落实新制度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审判团队第一时间印制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告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在送达起诉书副本的同时,告知被告人、被害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和法律后果,加大认罪认罚制度的宣传力度。
2.刑事审判团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参照最高院文书样式,制作了速裁程序“表格式刑事判决书”,将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认罪认罚情况、判决理由和结果通过表格方式简明扼要展现出来,提高诉讼效率。
3.刑事审判团队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交流,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适用程序和制度达成共识。在起诉前提前与我院沟通,确定案件是否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大概量刑幅度如何认定等事宜,保障认罪认罚适用的精准性、统一性。即使在审判过程中发现量刑不当,按照《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书面向检察机关发送《调整量刑建议函》,由检察机关调整,如果检察机关不予调整,法院有权依法作出判决。这一程序也被检察机关所认可。
三、落实民营企业保障制度
1、我院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障,通过严格执行刑事法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权利,依法惩治各类侵犯民营企业的犯罪。明确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2、我院积极组织学习《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等相关文件,针对涉及民营企业家轻微刑事犯罪,以及侵害民营企业犯罪等相关罪名作出重点梳理和业务培训,刑事审判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为今后审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
3、我院刑事审判团队制定《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绿色通道制度》,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犯罪性质尚不严重、情节较轻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从宽处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对发生在经济社会建设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严重商业贿赂犯罪、严重危害金融秩序的犯罪,严重侵害国家经济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为涉及民营企业者刑事犯罪案件提供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基本工作
刑事审判团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了审理涉黑涉案案件专门合议庭,为扫黑除恶配备审判力量,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根据审判工作需要,随时抽调业务骨干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增强审判力量,确保案件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同时要求员额法官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做到不枉不纵、不拔高不降格。既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和证据裁判原则,又要遵循相关司法政策,既要打早打小,又要打准打实,既要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又要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追缴涉案财产,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2018年至今共审理刘东旭等人恶势力团伙一案,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2、落实“三书一函”工作
我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刘东旭组织的“血杀帮”经常在校园周边针对在校学生实施犯罪活动,侵害学生人身和财产权益。部分学生因害怕刘东旭等人势力,在被殴打、抢劫后不敢告诉家长和报案,滋长了刘东旭等人的气焰。部分学生因自己与他人产生矛盾,找刘东旭等人“教训”对方,进而发生斗殴事件,加剧了校园周边环境的恶化。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先后向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长春市一零八学校、长春市五十二中学、长春市五十三中学均发送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为学生创立安全的校园环境,加强校园宣传,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另外,我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刘东旭组织的“血杀帮”有包括西瓜刀、砍刀、关公刀等在内多种刀具,并在犯罪活动中多次使用,上述刀具是在二道区八里堡派出所北面一条街的日杂百货店购买的。针对上述问题,我院向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发生司法建议函,建议对该地点非法出售刀具的情况进行整治,同时对辖区内非法持有刀具情况进行摸排,严厉惩治非法买卖刀具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杜绝隐患,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通过发送上述司法建议,以及各单位的积极配合,校园周边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提升,学生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了极大程度的保障,社会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成效显著。
3、“六清”百日攻坚战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充分重视“六清”百日攻坚战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细化行业问题,逐项摸排整治,将涉及的十大行业领域刑事案件逐一排查,发现漏洞及时发送司法建议,通过排查后发送司法建议两份。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19 15: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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