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家事审判改革
综合协调解决家事纠纷
一是着力打造家事审判长春样板。按照最高法院及省高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最新精神,长春中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以《家事审判规程汇编》为统揽,包括家事案件审理各项规程以及情感冷静期、心理疏导、反家暴等14项制度规范的工作细则,积极创新家事案件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流程。将经开法院作为试点单位,集中资源打造长春地区家事审判的特色品牌,并以鲜明的家事审判文化为引领,建设完成符合家事审判规律的柔性司法环境,特别是家事调解室的调解台采用握手造型设计,体现“和”的理念;多元调解室的调解台采用三圆相连的造型,体现多元解决纠纷的理念。最高法院杜万华专委来长调研并评价长春地区的家事审判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全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现场会在长春召开。
二是着力创新家事纠纷审判机制。将诉前调解作为审理家事案件的前置程序,实行家事案件立案预登记制度,预登记案件先行移送诉前调解中心调解,聘请了6名退休法官作为驻院家事审判调解员、48名基层调解员作为兼职家事调解员协助开展调解,同时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签约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并参与调解案件10余起。对诉前调解不成的案件,直接移送诉讼服务中心正式立案。在案件审理方面,对家事案件实行分类审理,引入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创立财产申报制度、设置离婚冷静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意区分婚姻危机和婚姻死亡,对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不解决的离婚案件一般不判离;建立判后跟踪、回访、帮扶机制,确保审判效果最大化。
三是着力推进家事纠纷综合治理。长春中院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的实施办法》,并经市委深改组审议通过,把具有家事纠纷调处功能的各类主体有效整合,细化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和职能衔接的具体规程。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支持和困难当事人的法律援助,民政部门做好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社会救助,公安机关、基层群众组织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妇联、教育、工会、综治办、共青团、关工委、老龄委等做好相应的救助帮扶和心理疏导,人民法院通过发挥审判职能,引导、推动和保障多元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现从分散的解纷资源向系统解纷体系的转变,有效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8-12-03 15:29:27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