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对于民事案件,除明显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原则上均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具体审理过程中,根据案件具体事实予以调整。通过引导当事人约定送达地址,积极运用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地址在本市的当事人均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缩短送达时间,促进简易程序的运用。审管办逐月通报简易程序适用情况,各审判业务部门大力适用,针对每月发现的问题不断进行调整。如部分法官助理存在录入错误的问题,法官及时进行指导改正,部分案件找不到被告导致适用了普通程序,法官在其它类似案件中及时调整送达策略,送达被告成功,从而适用简易程序。严格控制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主管院长批准。我院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情况取得了较好效果。2018年年底我院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4.46%,远高于省院要求的比例70%。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1-08 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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