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辖区内仅有兴隆山镇一个乡镇,依托该乡镇设立的兴隆法庭于2017年5月因长春市九城区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回到院机关办公。依照《全省人民法庭优化布局方案》,我院积极落实全省人民法庭工作视频会议内容,多次到法庭辖区的兴隆山镇政府协调法庭外迁选址事宜。当地政府承诺将镇政府一楼原民政退役军人服务站(可独立开门)办公场所交由我院用作法庭办公地址。因原办公单位需要等到新政务大厅装修完毕后迁出,因工期问题,6月中旬镇政府提供临时过渡办公场所302办公室。兴隆法庭现在该办公室过渡办公,但考虑到镇政府为井子楼,为保证安全及不影响政府办公秩序,现法庭仅处理接待及调解事宜。
二、兴隆法庭现已经于2020年6月24日实际迁出。迁出位置在法庭管辖区域的镇政府办公楼内。迁出后现在302办公室处理接待及调解事宜并为镇政府拆迁补偿事宜提供法律服务。法庭现有7人,其中庭长:张涛,非员额法官。负责人:王丛强,员额法官。合议庭成员:米志娜,员额法官。劳务派遣:王丽波、姜晓明、裴佳欣、王圣楠。一楼办公用房现已经实地量尺设计,办公用房110余平方米,规划一个科技化法庭,一个立案窗口,一个接待室,两个办公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审判力量不足,现法庭有两名员额法官,在审理兴隆山区域民事案件外还将审理院内普通民事案件。立案送达等工作现有人员配备压力较大,下一步计划在法庭收取材料后送回到院机关,由院机关立案庭工作人员配合完成立案及送达工作,以保证方便当事人的前提下完成各项工作指标要求。
2020年10月9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0-20 15: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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