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院紧紧围绕年初省、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市政法会议部署,按照“打先锋、站排头”的要求,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完成各项审执任务,开展司法改革,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感受。
一、上半年审判、执行基本情况
2017年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48件(含旧存)。审判案件2259件,结案1394,结案率62%,比去年同期上升14.5%,结案率达到省院要求的半年标准。其中民事案件2065件、已结1284件,结案率62.18%;刑事案件106件,已结90件,结案率84.91%;行政案件20件,已结14件,结案率70%;审监案件12件,已结6件,结案率50%。执行案件689件,已结132件,结案率19.16%。自5月22日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后,我院家事审判预立案案件444件,案前调解31件。
二、工作亮点及经验:
(一)提升司法便民服务效能。
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努力完善立案大厅的“一站式”服务工作,除传统的法律咨询、立案、缴费窗口,还设立了接收材料、释法答疑、信访求助、网上立案、电子档案借阅的接待岗位,每个接待窗口立有明确的职能指示,标明业务范围,让当事人一目了然,能够马上找到与自己相关诉求、访求、要求有关的服务窗口。
5月末长春市家事审判集中管辖开始后,立案大厅增设家事案件受理窗口、家事案件律师志愿岗。各项设施、设备一应俱全,各种服务功能完整齐备,充分体现了温馨和谐、便利诉讼的家事审判服务理念。
同时,还设立了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对于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办理立案手续。
(二)推进信息化建设。
继续完善网上立案和电子档案建设。目前,网上立案已经转变为首选的立案方式,基本实现了案件都通过网上立案来完成,网上立案率达85%。积极开展电子档案信息化建设,我院现已将1996年至2017年的各类诉讼卷宗全部制作电子档案,为全面实现电子档案网上查阅功能做好准备。大力推进科技法庭建设,我院目前建有6个标准科技法庭,其中2个法庭具备庭审直播功能并单独配备磁盘阵列系统存储庭审录像。除此之外家事审判调解室具备远程调解功能,使当事人随时随地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调解。
(三)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改革。
自201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我院今年上半年登记立案受理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受理后,办案人积极组织庭前会议,听取双方意见,依法开展释明、建议和监督工作,促使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及时公正审理,使公共利益得到及时维护。
(五)创新家事审判方式。
今年4月21日,省法院组织召开全省家事审判工作推进会,经开法院作为长春市家事案件集中试点管辖法院,会上徐相国院长就我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做了题为“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强化柔性司法理念”的工作报告。会后,全省法院参会人员到我院进行参观学习。半年来,我院对于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主要有以下几点创新:
1、 全程家事调解,化解家事纠纷
首先,设立预立案制度,进行案件诉前调解。
自今年5月以来,我院预立案的案件共444件,目前已成功化解家事矛盾31件。在预立案期间,家事调查员、心理疏导员对案件做了大量的工作,不仅大大节省了开庭时间,提高审判效率,减轻了审判压力,也通过层层的调解与疏导,更有效的修复了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
其次,聘任社区调解员,实行案件全程调解。我院聘任了辖区内四街一镇的48名具有群众基础的社区干部作为我院的兼职家事调解员,创建了家事调解员微信联络群,建立了便捷高效的调解合作沟通联络平台,不仅形成了社区调解与法院调解的无缝对接,而且家事调解员可以随时得到家事法官的法律知识指导。今年3月21日,我院举办了第一期家事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对辖区内四街一镇的48名家事调解员进行了法律及心理学的培训,不仅提高了我院家事调解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也提升了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与认知度,形成了覆盖法院、街道、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的全覆盖调解网,有力的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2、开展家事调查,确保公正裁判
首先,引进了家事调查员制度。家事调查员接受我院委托,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针对特定事项,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未成年子女的抚养状况、老年人的赡养状况,向法院出具书面调查报告、出庭陈述意见,提出纠纷解决方案。我院已经与吉林星恒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合同书》,聘请该所的律师作为我院的家事调查员,为案件提供调查工作。
其次,适用了财产申报制度。我院在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申报表》。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填写该表,对于不如实申报的,可认定为故意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在裁判时可予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此制度的实施促进了诚信诉讼,并为公平公正的分割共同财产提供了保障。
3、加强部门联动,预防家庭暴力
为迅速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今年3月3日,由我院提请,经开区管委会批准,经开区各联动单位的负责人在我院会议室召开了家事审判联动工作会议。通过此次联动会议,我院与公安、妇联、民政、基层组织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并依据《反家庭暴力法》以及长春市中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试行)》,出台了《家事审判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监控和预防家庭暴力。对于涉及家庭暴力案件,我院主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多发保护令,同时创新保护令的类型,例如远离令、迁出令、夫妻共同财产使用令等;二是及时受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求助,并设立“临时庇护所”为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
今年3月8日,我院家事审判庭联合经开区妇联、会展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反家暴维权普法活动,家事审判庭法官进行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服务,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重点普及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人身保护令等与反家庭暴力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了妇女儿童的维权意识。
自今年6月起,我院联合市妇联,陆续在各区妇联干部中开展“携手反家暴,我们在路上”系列讲座,旨在大力宣传家事案件以及反家暴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在实际生活中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妇女干部和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维权能力,竭尽我们家事法官所能去唱响家庭平安之音,奏响社会和谐之声。
4、校园普法宣讲。我院联合妇联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来到经开区兴隆山镇中山小学,为这里五年级的小朋友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治安全知识讲课,进一步增强了儿童的法律和安全意识,更好地让儿童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他们的自我防护能力。
(六)着力解决缠闹访、进京访等信访问题。
上半年,我院信访工作的重点仍是集中化解2015年以来进京访案件,按照“五个一批”的方式推进化解,核减了王栓林等“老大难”进京上访案件。今年初,我院的进京访案件数量为3件,经过半年的努力,已核减1件、已上报核减1件,目前,还有1件正在全力化解之中。同时,上半年妥善处理了10余件缠访案件,有效地将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信访案件数量有了明显下降。其中,成功息访的长期缠访我院的申请执行人郭淑珍执行案,通过执行回款、司法救助和其他帮扶使三笔资金到位,历时半年时间化解了此信访案件。
另外,每月21日,我院积极派员参加管委会局长接待日活动,合力解决信访问题。对于长期缠访、闹访管委会的上访人,积极引导他们走诉讼程序解决问题。上半年,在管委会接访日活动中接待来访群众50余人次,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解决落实,有力地维护了经开区的和谐与稳定。
(七)“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以“迎接十九大,做合格党员”为抓手,继续按照党支部集中学习及个人自主学习两种方式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法院“做表率、当先锋”行动方案要求,注重实践,履职尽责,带动全体党员干警牢记身份使命,立足岗位,做表率、当先锋。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判质量方面:受案件量激增的影响,个别法官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审理动力不足,不愿研究、上交矛盾、以拖待审。另外由于工作压力过大,个别法官制作裁判文书越来越短,证据认定从简甚至从无,文书推理过程越来越简单。
(二)司法效率方面:因办案压力大,个别法官对稍微有特殊情况的案子就报请延审现象偶有发生。案件结案后补签超审、延审审批手续现象时有发生。大量本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因送达超期、阅卷不及时或法官考虑审限因素等原因,转为普通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司法作风方面:个别干警迟到早退、着装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接待当事人态度冷硬横情况偶有发生。公告发布不规范、卷宗漏、错字现象时有发生。
(四)案多人少压力依然严峻:一直以来,我院案多人少情况极为突出,立案登记制、家事案件集中管辖后,案多人少情况更为严峻,虽然今年上半年中院为我院执行局、家事审判庭增派人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办案压力,但从目前收结案情况来看,案多人少压力依然非常严峻。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院在保证完成好法院日常工作、保持上半年工作业绩的同时,将重点完善以下工作内容: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加强全院意识形态建设,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强化工作作风整顿,加强对会风会纪的管理,强化司法作风整顿,深入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作风不端正、形象不中立、主体不廉洁问题。
(二)进一步提升法官审执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召开新出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习会。同时,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结合审执工作需要学习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提高业务技能。鼓励大家勤于思考,多想办法,多出路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定期开展部门业务研讨,相互交流经验,统一裁判理念,确保同案同判。增订各种学习书籍及刊物,培养年轻法官的好学勤学之风。
(三)强化法律文书的规范性、说理性,降低发改率。定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工作,通过裁判文书评查,要求案件承办人在裁判文书的撰写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判决书说理部分要结合审理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使得出的判决结果令人信服。二是加强说理的针对性、充分性和逻辑性。针对案件的特性和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展开说理,说理要充分,要结合法官意见反映当事人的诉辩理由。三是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充分地加以论证,反映出证据、事实和法律三者之间的内在的逻辑联系。四是在文书审核和校对上下功夫,避免丢字落字、错别字等低级错误出现。
(四)着力开展提升“司法感受”工作。进一步改善接待态度,强化判后答疑,以换位思考的方式达到对当事人最大程度的理解,坚决杜绝因接待态度不好使当事人对司法的公平和公正产生质疑,造成信访、纪检举报等情况的发生。
(五)深化改革,继续创新家事审判方式。虽然我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法院的要求、与人民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我们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秉承着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家庭和谐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的理念,积极完善各项家事审判工作,努力把家事审判工作推上新阶段新高度。下一步,我院计划设立家事扶困基金,联系辖区企业及社会爱心人士出资,委托妇联管理。该资金主要对因贫困导致纠纷的家庭或者案件审结后发现的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现已有几位重点企业表示愿意参与此项活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