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法治资源整合、力量整合,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我区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和谐稳定,结合相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协议: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式,尽量将矛盾纠纷止于未诉、化于未发,争取实现诉前调解案件数占新收一审民商事和一审行政案件总数比重不低于60%,法院年收案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机构设置
为加强依法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和深入开展,经开区法院和嘉兴社区分别成立调解工作室并指派调解联络员,负责处理各类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
三、工作职责
1、纵横联动,以点带面,构建诉源治理调解网络
纵向上,构建区、街道、社区(村)三级联动,推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站以示范社区为标本,以点带面,实现全覆盖。横向上,搭建法院与街道社区各相关部门及调解组织的纠纷解决联动平台,主动落实各自领域内矛盾纠纷化解责任,不断拓展调解的广度和深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低成本、更便捷的解纷渠道和服务。如结合属地原则,协调处理辖区范围内的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及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侵权类纠纷,加强赡养、婚姻、监护等纠纷调处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力度等。
2、联动破解送达难问题
各诉源治理工作站应充分发挥网格员或村干部深入群众开展工作的优势,在必要时,视当事人经常居住地情况,由社区网格员或村干部协助法院工作人员进行送达。
四、工作具体流程
1、诉前引导分流。对于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类型,相关工作人员在应对群众提出的诉求时,要帮助当事人认识、评估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宜的方式解决纠纷,尽量避免矛盾冲突未经调解环节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调解成功案件后续处理流程。对于诉前调解成功案件,视群众意愿,选择是否通过法院程序确认处理。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各部门联络员之间沟通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引导群众向法院递交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交由速裁团队法官处理。群众亦可向驻本院的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加强沟通交流,促进能力提升。社区在调解各类纠纷过程中,可就相关法律问题向立案庭法官进行咨询。接受咨询的法官应予配合,提供法律帮助,并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法院及社区还可通过开展调解观摩、调解经验交流、业务研讨、旁听庭审及通过微信交流群的便捷沟通等方式,提升相关工作人员调处纠纷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巧能力。同时,为促进辖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升,社区应辅助法院适时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机制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相关部门及领导要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协调联动。各协作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落实工作任务,形成联调联控整体合力。要及时跟进解决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持续强化各协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配合,确保联调机制的有效运行,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整体合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3、加强宣传引导。各街道社区村屯要注重发挥自身宣传渠道,构筑多层次、立体化的宣传矩阵,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有纠纷先调解”的理念,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高效、便捷、成本低、对抗性弱、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断提升群众对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认同感、获得感。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方广场街道嘉兴社区
2022年9月29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8 1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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